论创造条件让农民拥有财产性收入

被引:10
作者
陈静萍
曹洪滔
机构
[1] 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
关键词
农民; 财产性收入;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323.8 [农业收入与分配];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是我们党在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方面提出的一个新理念。笔者从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思路出发,仅就农民目前的财产性收入状况,特别是如何创造条件让农民拥有财产性收入进行初步的分析,以期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和增加人民福祉提供有益的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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