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肺心病校正问题的研究

被引:2
作者
富振英
董景五
郭百明
刘顺来
李金璞
机构
[1]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
[2] 北京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疾病分类合作中心
[3] 北京市宣武区卫生防疫站
关键词
肺心病; 校正系数; 原发性; 呼吸系统疾病; 慢性支气管炎; 肺原性心脏病; 校正因子; 肺心症; 肺源性心脏病; 肺疾病; 肺气肿;
D O I
10.19813/j.cnki.weishengyanjiu.1988.02.016
中图分类号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从1987年起,我国的死因报表已按国际疾病分类ICD第9版作了修订,开始应用ICD“根本死因”的概念进行分类汇总。同时,在我国部分地区也开始采用国际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基本格式进行死因登记,“根本死因”这一概念开始为医务人员和死因统计人员所接受。但是,大部分地区由于各种原因仍在使用旧式死亡报告单,医务人员大多按直接导致死亡的原因登记,造成死因分类的不统一,不利于不同地区之间的比较。有关肺心病的填写、分类就是一个很突出的问题。医务人员往往不管造成肺心病的原因是原发性肺源性心脏病还是慢性支气管炎、哮喘、肺气肿所致的继发性肺源性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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