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公平悖论与社会责任

被引:17
作者
陈国权
王勤
机构
[1]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公平悖论; 责任政府; 社会责任; 政府问责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30 [国家机关工作与人事管理];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以极不均衡的方式迅速发展,在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社会公平却没有取得明显的改进,甚至在某些领域还存在严重缺失的现象。市场经济的马太效应凸显了政府的社会责任,社会不公的存在反映了政府社会责任的缺失,政府应承担维护社会公平的责任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众的普遍诉求。但政府在维护社会公平方面存在着一个悖论性的现象,这一现象可称之为"政府公平悖论",即政府既是维护社会公平的关键力量,也有可能因诸多原因导致不公平现象的滋生。克服政府公平悖论的重要途径是建立法治基础上的政府问责制,依靠法治对政府的非公共性倾向进行纠正,通过问责推动政府履行社会责任,并运用法制将政府的社会责任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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