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背景下环境风险的法律治理机制回应

被引:1
作者
刘中梅
宗艳霞
张馨
机构
[1]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国贸系
关键词
社会转型; 环境风险; 法律治理;
D O I
10.14168/j.issn.1672-8572.2011.03.027
中图分类号
D922.29 [经济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人类社会在科学技术革命的驱动下由农业社会转型为工业社会后,以核技术、新能源技术、纳米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及其产业使现代生活发生巨大变化,其为人们提供舒适生活环境的同时,也使人们面临生态危机等各种环境风险。改变环境法固有的以政府为主导管制的思想,设立新的公众等利益相关者参与决策和监督程序,增加对环境风险评估的深度与广度,从而形成环境风险治理的有效机制。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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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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