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金融法调探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被引:1
作者
彭芳梅
机构
[1]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关键词
区域经济; 协调发展; 金融法调控;
D O I
10.19387/j.cnki.1009-0592.2009.03.078
中图分类号
F113 [世界经济问题];
学科分类号
020206 ; 030206 ; 1407 ; 020202 ;
摘要
本文通过对美国,德国等国家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的金融法调控的研究和比较,探析了国外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金融法调控制度时我国的启示。
引用
收藏
页码:146+158 / 146 +158
页数:2
相关论文
共 4 条
[1]   金融调控法与金融监管法关系论 [J].
刘志云 ;
卢炯星 .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5, (04) :3-9
[2]   美国《社区再投资法》实施效应及对我国的启示 [J].
符浩勇 .
海南金融, 2004, (06) :43-45
[3]  
区域经济发展宏观调控论.[M].江世银著;.四川人民出版社.2003,
[4]  
中央银行法律制度研究.[M].陈晓著;.法律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