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事责任年龄上限和下限

被引:2
作者
李佳
机构
[1]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刑事责任年龄; 犯罪低龄化; 老年人犯罪;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1 [总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目前我国老龄化速度日益加快,老年人犯罪已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通过对当今社会老年人犯罪现象及社会危害性的分析,可以得出应规定刑事责任年龄的上限,体现我国尊老这一思想。而犯罪年龄趋于低龄化的现状也不容忽视。由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的下限为14周岁,使得一些不满14周岁的"少年惯犯"盛行,不论是出于规范社会秩序还是拯救少年犯的未来,法律都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能放纵这种行为的发生。所以下调刑事责任年龄为13周岁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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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M].张明楷著;.法律出版社.2003,
[2]  
刑法专论.[M].高铭暄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3]  
犯罪学.[M].王牧著;.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
[4]   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之刑事责任适用标准 [J].
刘杰 .
株洲工学院学报, 2004, (04) :37-39
[5]   试论相对刑事责任年龄——谈新《刑法》第17条第2款存在的问题 [J].
郑士立 ;
王琪 ;
邵元领 .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2, (03)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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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 2001, (05)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