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支性能和杀伤力鉴定的探讨

被引:12
作者
李德仲
金玉书
机构
[1] 中国刑警学院
[2] 中国刑警学院 沈阳
[3] 沈阳
关键词
枪支; 弹丸; 火药; 枪管; 枪口动能; 枪口活力; 比动能; 枪支管理法; 枪弹弹头; 人体目标;
D O I
10.16467/j.1008-3650.2000.05.030
中图分类号
D918.9 [司法鉴定学];
学科分类号
0306 ; 030604 ; 030609 ; 0838 ;
摘要
<正>1996年1O月1日,我国颁布、施行了新的《枪支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指出:“本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它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上述定义的枪支,指出了作为枪支应具有的基本构件性能(包括能源、发射物、枪支的基本组成,射击动作的可靠性),和发射物对目标的作用效果,即杀伤力,也是鉴定枪支的法律依据.枪支的检验,鉴定也应从构成枪支的基本要素,性能和杀伤力上进行.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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