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滥用抗辩”原则——由ITC飞利浦光盘案引出

被引:20
作者
许春明 [1 ]
单晓光 [2 ]
机构
[1]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2] 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关键词
专利权滥用; 抗辩; 专利法; 反垄断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42 [专利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对专利权滥用的法律规制,绝大多数国家依靠反垄断法,而美国采取的是以专利法和反垄断法双轨规制。在ITC飞利浦光盘案中,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定飞利浦6项专利的专利权强制性一揽子许可构成专利权滥用而不具执行力。美国以判例法发展出较为成熟合理的“专利权滥用抗辩”原则,在专利法框架内规制专利权滥用行为,值得我国借鉴。本文由ITC飞利浦光盘案引出专利权滥用抗辩原则,分析该原则与反垄断法的关系以及专利权滥用的各种类型,并提出我国专利法对专利权滥用规制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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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03U.S.922. . 1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