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让与的法律构成论

被引:33
作者
崔建远
韩海光
机构
[1] 清华大学
[2] 日本璜滨国立大学
关键词
准物权行为; 债权让合同; 原因行为; 有因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德国、台湾地区的有关规定认为债权让与是准物权行为 ,法国、我国民法则认为它系债权合同生效的当然结果 ,否认准物权行为的存在 ,日本民法的多数说一方面持准物权行为说 ,另一方面又否认无因性。由此带来债权让与制度及其理论在构成、样态乃至效力等方面的差异。在我国民法上 ,债权让与合同大多具有有因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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