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问题研究

被引:4
作者
孟卧杰
机构
[1]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浦口校区法律系 教师南京
关键词
探视权; 婚姻法; 抚养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9 [婚姻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婚姻法》应把探视权规定为“相聚权”,并把探视权的主体扩展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及近亲属”。探视权可以中止,亦可以限制;探视权和抚养权之间关非互为条件;探视权可以通过强制执行措施得以实现。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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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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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婚姻与继承法学.[M].田岚等撰稿;巫昌祯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2]  
美国现代婚姻家庭制度.[M].夏吟兰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