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据的可税性研究

被引:66
作者
傅靖
机构
[1]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关键词
数据; 可税性; 数字经济; 纳税主体; 数据交易;
D O I
10.19376/j.cnki.cn11-1011/f.2020.08.010
中图分类号
F812.42 [税收];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数据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能否对数据征税(即数据的可税性)的问题也开始逐步显现。本文从经济、法律、征管三个层面分析了可税性的标准以及数据的可税性。尽管数据满足可税性条件并且实际上已经开始征税,但我国数据产业的征税范围仍然偏窄,相关税收收入在规模、比重以及增速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要在数字经济时代成为新的重要税源,数据课税还需要解决在理论、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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