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环境权刍议

被引:5
作者
陈泉生
机构
[1] 福建社科院
关键词
公民环境权; 民事救济; 权利主体; 英美法系; 判例法系; 环境侵害; 损害赔偿;
D O I
10.13658/j.cnki.sar.1992.01.014
中图分类号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公民环境权是伴随着环境侵害问题而产生的权利概念,它的讨论和研究始于本世纪六十年代初,随后不断迅速发展.从而成为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本文拟对其作初步探讨,以求教于法学界同仁。一、公民环境权的创立我们知道,人类社会的发展,一时一刻也离不开其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人是自然环境的产物,同时又是自然环境的改造者。在人类文明的早期,限于对自然认识水平的低下,人类对自然的利用和改造尚不足以破坏自然环境,因而环境资源被认为是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任何人无须支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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