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依他人编著的教科书出版同步教辅书构成侵权

被引:2
作者
张焱
周振超
机构
[1]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关键词
教科书编写; 英语; 节节高; 义务教育; 教材编写; 著作权法; 版权法; 知识产权法; 原告; 著作权人; 著作权所有人; 同步教辅; 七年级; 出版发行;
D O I
10.19684/j.cnki.1002-4603.2013.18.027
中图分类号
D920.5 [解释、案例]; D923.41 [著作权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030105 ;
摘要
<正>【裁判要旨】经过独创设计的教科书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畴,教科书编著人依法享有法律赋予的著作权。依据他人编著的教科书出版同步教辅资料,属于对教科书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应征得教科书著作权人的同意,否则构成侵权行为。■案号一审:(2013)渝中知民初字第108号【案情】原告: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以下简称仁爱研究所)。被告:重庆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出版社公司)。仁爱研究所是北京一家具有
引用
收藏
页码:103 / 106
页数:4
相关论文
共 2 条
[1]  
知识产权法.[M].吴汉东主编;.法律出版社.2004,
[2]  
知识产权法.[M].刘春田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