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反腐败机构的整合与完善——以监察体制改革为视角

被引:15
作者
刘夏
机构
[1] 河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监察体制改革; 反腐败机构; 监察委员会; 法治反腐;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262.6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学科分类号
0308 ;
摘要
当前,我国反腐败机构存在力量分散、职能交叉、监督体制不完善、职能较为单一、缺乏有效监督与制约等缺陷,亟待加以改革与完善。为此,国家以监察体制改革为突破,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拟成立新的反腐败机构——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应独立于行政机关,只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实行垂直管理模式;具有相对独立的选人权和用人权;广泛拥有监督、调查、处置、预防、教育等权力;建立完善的内外部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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