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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修正后适用的两个基本问题
被引:1
作者:
李岸曰
肖中华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刑法修正;
刑法解释;
处罚范围;
刑法目的;
D O I:
10.15958/j.cnki.gdxbshb.2016.04.014
中图分类号:
D924 [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对于刑法修正前后的规范意义是否发生实质变化,需要加以甄别后作出判断,因为条文的删改增设有时只具有形式意义而不带来规范的实质变化。甄别对行为评价带来的是形式变化还是实质变更,主要把握两点:一是保护的法益,二是增加要素的含义。面对刑事立法不断扩大刑罚处罚范围的趋势,刑事司法只需忠实于合理的刑法解释规则,在语言文字可能具有的含义内合理解释刑法,就正确地实现了刑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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