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时代的契约精神

被引:23
作者
刘俊海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契约精神; 契约自由; 契约正义; 契约严守; 法治; 德治;
D O I
10.19411/j.cnki.1007-7030.2018.04.004
中图分类号
D923.6 [合同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在新时代,强化全社会的契约精神有助于推动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改革的全面深化以及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但我国现实生活中仍普遍存在漠视甚至践踏契约精神的现象。为打造诚实信用、公平公正、多赢共享、包容普惠的市场生态环境,应当在契约自由、契约正义与契约严守等三个层面弘扬契约精神。新时代的契约自由精神致力于追求的不是形式上的契约自由,而是实质上的契约自由;不是强势缔约方的单边契约自由,而是各方当事人的双边或多边契约自由;不是当事人处于非理性状态下的契约自由,而是各方当事人在理性状态下的契约自由。新时代应追求多赢共享的契约正义。契约正义不仅是指导市场主体公平缔约的指南针,也是裁判者变更、撤销、解除合同的尚方宝剑,更是裁判者确定违约责任的北斗星。新时代应当追求守约践诺的契约严守精神。要彻底扭转劣币驱逐良币、"好人受气,坏人神气"的不正常逆淘汰效应,必须实现"三升三降"。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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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论中国古代民法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J].
张晋藩 .
政法论坛, 1985, (05) :3-15
[2]  
契约精神不是霸王条款遮羞布[N]. 刘俊海.法制日报. 2013 (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