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浙江两省发达地区出现的农业规模经营是在农村劳动力一定程度地转移之后发生的一种现象。这种农业集约经营方式、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城乡经济发展的结果、但它明显地不同于原来计划体制下形成的集体耕作的经营方式。从经营主体经济收入与非农业劳动力年均收入应当均衡的角度来看.耕地集约经营的适度规模取决于农业劳动力转移程度、人均非农业纯收入水平、农业经营总投入.农业经营总产出、国家农业扶持政策因素、土地所有者与经营方所订协议条件和上地经营的机械化程度。影响农业适度规模的因素还有许多不确定的条件。关于耕地集约经营的适度规模的定量分析的方法.还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