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安全生产规制失灵与协同规制构建探析

被引:7
作者
彭彦强
机构
[1]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关键词
煤炭安全生产; 政府规制失灵; 协同规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X936 []; F426.21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政府安全规制的目的在于通过干预企业决策,使其增加在安全生产上的投入。但是,规制者同样会遵从"经济人"的理性,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需要出发来执行规制政策。企业与规制者从"经济人"理性出发的行动逻辑往往导致规制失灵。协同规制理论为解决传统的政府规制失灵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协同规制的核心在于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它可以对企业与规制者的"经济人"理性形成有效的制约,从而使煤矿工人的合法权益从规制决策到执行的各个环节得到有效回应,并最终保证安全规制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引用
收藏
页码:61 / 66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7 条
[1]
私有化的局限.[M].(德) 魏伯乐等; 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2]
公共经济学教程.[M].孔晏;朱萍译;约翰·利奇(JohnLeach)著;.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3]
政府经济学.[M].杨龙;王骚著;.天津大学出版社.2004,
[4]
公共经济学导论.[M].洪银兴;刘建平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5]
市场体制的秘密.[M].(美)C.E.林德布鲁姆(CharlesE.Lindblom)著;耿修林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
[6]
市场社会与公共秩序.[M].刘军宁等编;.三联书店.1996,
[7]
市场或政府.[M].(美)沃尔夫(Wolf;CharlesJr)著;谢旭译;.中国发展出版社.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