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道德的自律和他律

被引:23
作者
宋希仁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2] 北京
[3] 不详
关键词
职业道德; 敏德; 自律; 他律;
D O I
10.13624/j.cnki.jgupss.1999.03.004
中图分类号
B822.9 [职业道德(工作道德)];
学科分类号
摘要
中国古代的 《周礼·考工记》把社会分工概括为 “六职”, “周礼三德”中的所谓 “敏德”就是职业道德, 它是个体养成和施展才能的场所, 并体现为自律和他律的统一。在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时期, 我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职业道德的他律就是通过这些规范体现的 “应当如何”的要求, 其作用在于由外而内地培养和促进个体道德的自觉性与自主性; 职业道德的自律在于培养从业人员的职务感和责任心。道德的自律不只是主体克制和约束自身的意思,更根本的一层意义是: 主体借以律己的准则, 是自然、社会的客观的合理的要求, 道德价值的根据不在人自身, 而在人之外, 在于人所实践于其中的社会和历史。他律也正是对个体的主体性、主动性的肯定, 是人的自我认识、自我完善的过程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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