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的思考

被引:18
作者
舒洪水
机构
[1] 西北政法大学
关键词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资格刑; 财产刑;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030103 ;
摘要
刑法作为食品安全各部门法的最后一道屏障,理应对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做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罪刑适应,罚当其罪"。虽然刑法在预防食品安全犯罪方面的作用是明显的,但同时也是有限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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