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论域中的自我

被引:4
作者
杨国荣
机构
[1]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上海
关键词
自我; 无我; 个体; 社会;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B017.9 [自我论];
学科分类号
01 ; 0101 ;
摘要
自我或“我”曾一再成为哲学沉思的对象。孔子曾提出“四毋”的要求 ,从认识论上看 ,“毋我”含有消除主观成见之意 ;就价值观而言 ,“毋我”则意味着超越小我。道家对于“我” ,也以有而无之为立场。道家的这种无己说 ,惟有联系其自然原则 ,才能得到较为具体的理解。相对于儒家对礼乐文明的礼赞 ,道家更多地表现出崇尚自然的趋向。佛教所说的“我” ,包括“人我”与“法我” ,前者与人的存在相联系 ,指作为个体的“我” ,后者则涉及人之外的一般对象 ,与之相应 ,无我亦包含“人无我”与“法无我”二重含义。相对于佛教 ,休谟通常所谓的“自我” ,不过是相继的“知觉的集合体 ,或一束知觉” ,作为实体的自我只是一种“虚构”。当自我被理解为“知觉的集合”时 ,它便失去了本体论上的实在性。从毋我、无我到质疑自我 ,对自我的消解和否定构成了其中共同的趋向。但作为具体的存在 ,自我既以意识与人格的综合统一为特点 ,又以感性生命为存在的前提 ;既有个体性的规定 ,又包含着社会的内容 ;既经历了形成与发展的阶段 ,又内含着时间中的绵延同一;在总体上表现为身与心、天与人、个体性与社会性、发展阶段与过程性的统一
引用
收藏
页码:1 / 6
页数:6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