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视角下的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以法的可诉性为中心

被引:9
作者
夏永全
机构
[1] 西华大学人文学院法学系
关键词
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 诉讼主体资格;
D O I
10.13893/j.cnki.bffx.2007.05.014
中图分类号
D923.2 [物权];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物权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其中该法第6章所规定的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但该章的规定没有明确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这给《物权法》的实现带来了很多问题。本文仔细分析了现行的有关规定,认为目前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仍不明确,《物权法》的规定要实现,必须结合实际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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