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解析

被引:3
作者
李会龙
机构
[1] 长春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吉林长春
关键词
政府; 信息公开; 救济;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就已经开始了,其中最早推行的是全国农村基层组织的村务公开制度。随后,一些地市以及省级机关,相继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研讨与试点,但没有得到预期的效果。原因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尚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政府对信息公开制度的认识不够,对不予公开的救济手段规定不足,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对公民的隐私权保护不力等。为此,我们必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使之法制化,并进一步加强对这一制度内涵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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