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的国际环境责任

被引:7
作者
刘湘溶
刘雪丰
机构
[1] 湖南师范大学
[2]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教授
[3] 博士生导师
[4] 讲师、博士生
关键词
国家; 环境; 责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96.9 [国际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9 ; 030206 ; 030609 ;
摘要
当代社会系统日益复杂 ,个体的作用越来越有限 ,国家在国际环境问题中正承担着越来越大的责任。在主体意志自由和认同于客观理性的基础上 ,作为主体的国家应承担绝对责任、契约责任、期望责任和自愿责任。国家在当前能否承担国际环境责任也还受难以界定责任主体、各个国家的标准不同、损害区域不明朗、损害的非当下性及责任的难以量化等诸多限制 ,为使国家尽可能承担起应负的责任 ,我们应该采纳相应的措施 ,包括提高科学技术水平 ,加强国际间的对话与交流 ,签署有效国际协议 ,发展环境教育和弘扬奉献精神等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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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1]   跨国污染构成国家责任和国际赔偿责任初探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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