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ADR制度的完善

被引:3
作者
丁渠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关键词
环境纠纷; 非诉讼方式; 调解;
D O I
10.16092/j.cnki.1001-618x.2011.04.001
中图分类号
D922.68 [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8 ;
摘要
环境ADR制度是以非诉讼方式解决环境纠纷的所有法律制度的总称。我国的环境ADR制度具有四个方面的重要价值,同时也在制度运行中存在明显的缺陷。完善我国环境ADR制度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要完善行政性ADR,另一方面要健全民间性ADR。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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