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防知识产权立法的军地协调——以《国防专利条例》为例

被引:3
作者
陈斌 [1 ]
付殿洪 [1 ]
孟涛 [2 ]
机构
[1] 军事经济学院国防经济系
[2] 部队后勤部
关键词
国防专利; 立法; 军地协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4 [知识产权]; D922.12 [国防军事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030110 ; 1109 ;
摘要
关于国防知识产权立法,军事法规、规章与地方法律、法规间还存在诸多冲突和矛盾。以《国防专利条例》为例,实现军地立法的协调,首先需要上位法明示或者默示立法权规定。其次,国防专利权主体应当是多元的,包括个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和国家。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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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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