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及国有企业在美国法院面临的主权豁免问题分析——兼评美国Walters夫妇就“中国制造”手枪质量问题导致儿子死亡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缺席判决执行案

被引:12
作者
龚柏华
机构
[1] 复旦大学
关键词
主权豁免; 国有企业; 美国法院; 中国政府;
D O I
10.13680/j.cnki.ibr.2010.04.001
中图分类号
D971.2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美国Walters夫妇就"中国制造"手枪质量问题导致儿子死亡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美国密苏里州西区联邦法院用缺席判决判中国政府赔偿1000万美元。美国Walters夫妇要求扣留中国工商银行纽约分行等3家银行中相应的中国政府财产,美国纽约州南区联邦法院以该财产不在美国境内为由,驳回原告要求。2010年3月,美国原告提起上诉。本案仍然在进行中。本文通过对本案的分析,引出中国政府及国有企业在美国法院面临的主权豁免问题的分析,如中国政府在主权豁免案中可引用的抗辩理由;中国国有企业援引主权豁免的利弊;执行国有企业中相应财产问题。本文旨在引起学术界进一步关注在司法实践中涉及中国的主权豁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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