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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侵犯财产罪的对象
被引:19
作者
:
刘明祥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刘明祥
机构
:
来源
: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
1999年
/ 06期
关键词
:
财产罪;
侵犯对象;
财物;
他人之物;
D O I
:
10.16290/j.cnki.1674-5205.1999.06.012
中图分类号
:
D914 [刑法];
学科分类号
:
030104 ;
030609 ;
摘要
:
财物是侵犯财产罪的对象。它包括有体物与无体物两类。无体物作为财产罪的侵犯对象, 最好以法律有明文规定为限。动产和不动产虽然都能为财产罪侵犯对象, 但不动产只能成为诈骗等少数财产罪的侵犯对象。作为财产罪侵犯对象的财物还必须是具有经济价值、并且是属于他人所有之物。违禁品、祭葬物、人的身体不是体现财产所有权之物, 原则上不能成为财产罪的侵犯对象。财产性利益可以成为某些财产罪的侵犯对象, 刑法有必要予以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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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102 / 111
页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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