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乡级政府为派出机构

被引:2
作者
徐勇
机构
[1]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
关键词
派出机构; 乡公所;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630.1 [国家机关工作];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1 ;
摘要
<正> 改乡镇政府为乡公所,具体步骤可以如下:第一,对农业型县市的大部分乡镇重新定位,除少数中心镇(只有在以第二、三产业为主且财政收入来源主要依靠第二、三产业的乡镇)设立镇并设立镇政府以外,其余乡镇均改为乡,设乡公所。作为县在乡镇一级的派出机构,主要履行县级政府委托必不可少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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