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司法的电子应用方式改革

被引:48
作者
周翠
机构
[1]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关键词
电子司法; 电子法院; 电子庭审; 电子数据; 电子证据; 电子案卷;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51.6 []; DD916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司法电子化代表着未来的改革潮流。德国经过多年的探索,于2013年正式颁行了《电子司法法》和《加强法院程序和检察署程序中使用视频技术的法律》。此外《改革强制执行中的财产查明法》也于2013年初生效。这三部法律分别就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法律交往的电子化、庭审方式的电子化以及民事执行程序中债务人信息的电子化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改革,从而构建了德国电子司法的整体框架。其中《电子司法法》对安全的电子法律交往路径、电子案卷、电子文档的证明力进行了规范,新内容大多将于2018年1月1日生效。同时,德国还拓展了电子视频传输技术在民事诉讼领域的适用,但出于保护人格权的考量禁止法院对电子庭审进行录制。此外,在债务人财产查明和债务人名册方面,德国亦初步实现了电子化。未来,学者还建议引入电子准备程序,以进一步促进诉讼经济与诉讼效率以及减轻法官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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