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二重买卖研究——意思主义与形式主义制度设计之比较

被引:16
作者
孙鹏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
关键词
意思主义; 买受人; 不动产二重买卖; 形式主义; 方法论; 物权变动; 债权人平等原则; 出卖人; 不动产所有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正>在发生一物数卖后,为了对数买受人利益进行合理的取舍与平衡,更为了消除一物数卖对健康市场的不良影响,意思主义和形式主义两种物权变动模式都竭尽其力,综合运用法律行为效力、物权变动与对抗等法理规制一物数卖行为。在意思主义法制下,一物数卖的主要问题是数买受人之间的物权对抗问题,意思主义法制下公示对抗力也基本上是放在一物数卖的情形来讨论的。但在形式主义法制下,一物数卖的中心却不是数买受人之间的对抗问题,而是物权归属问题及相关的债权问题。有鉴于此,笔者以一物数卖之典型表现--不动产二重买卖为视角,希图在充分比较意思主义与形式主义就二重买卖制度设计差异的基础上,对意思主义与形式主义这两种物权变动模式进行评价,以为在宏观上确立物权变动模式提供更为充分的合理化说明。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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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1]   日本物权法中的对抗问题 [J].
加贺山茂 ;
于敏 .
外国法译评, 2000, (02) :18-25
[3]  
物权的变动与对抗[M].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日)铃木禄弥著,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