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主客观归责间的界限与因果流程的偏离

被引:27
作者
陈璇 [1 ,2 ]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关键词
主观归责; 客观归责; 因果流程的偏离; 故意; 危险实现;
D O I
10.16094/j.cnki.1005-0221.2014.06.008
中图分类号
D914 [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030609 ;
摘要
彻底厘清客观归责与主观归责之间的界限,既是犯罪阶层判断得以清晰化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因果流程的偏离这一重要实际问题的关键所在。从主观归责来看,故意的认识对象仅包含行为的法益侵害危险,而不包括行为结束后的具体因果发展进程;故意的成立要件已涵盖了故意犯主观归责的全部内容。就客观归责而言,因果流程涉及的是危险实现问题;对此应当从事后的客观立场出发、结合评价规范的目的来加以判断。因此,因果流程偏离的问题纯属客观归责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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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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