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框架下内地与港澳环境保护合作的法律问题思考

被引:1
作者
慕亚平
董李培
机构
[1] 中山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CEPA;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合作; 法律问题;
D O I
10.16494/j.cnki.1002-3933.2008.08.036
中图分类号
D996.1 [国际商法(国际贸易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我国内地与港澳之间进行环境保护合作具有深刻的国际和国内背景,CEPA协议的深入实施为三地进行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创造了良好的契机,同时也显露出三地在环境保护合作过程中于服务贸易、货物贸易及合作投资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从处理好自由贸易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以环境保护科技产业合作带动三地环境保护合作、注重环境保护合作实现方式上与CEPA的良性结合等方面推动内地的环境保护和完善CEPA下内地与港澳的环境保护合作的法律制度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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