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污水集中处理后的环境监督管理

被引:1
作者
鞠占杰
机构
[1] 辽宁省环境保护局辽宁沈阳
关键词
污水; 集中处理; 环境; 监督; 管理;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X32 [环境规划与环境管理];
学科分类号
071012 ; 0713 ; 083002 ;
摘要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城市污水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实行有偿服务;向污水处理厂排污并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这一规定直接关系到我国环保法律法规关于排污收费和"三同时"的规定。为了保证污染防治责任的落实,同时减轻企业的负担,建议由排污者与污水处理厂签定书面污水处理合同,由环保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批,并将其作为改变排污收费和"三同时"管理的依据;污水处理厂则可视为独立污染源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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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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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制读本.[M].李恒远编著;.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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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与环境执法.[M].林光洙等编著;.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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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法.[M].吕忠梅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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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制.[M].旷天化主编;.东北大学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