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环境损害预防及恢复法》评介及启示

被引:17
作者
陶建国
机构
[1] 河北大学
关键词
环境损害; 环境法; 损害赔偿; 公益诉讼;
D O I
10.13358/j.issn.1008-813x.2015.02.03
中图分类号
D951.6 []; DD912.6 []; D922.6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 ; 03 ; 030108 ;
摘要
2007年,德国制定《环境损害预防及恢复法》,扩大了自然环境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强化了义务人的预防责任,完善了公民参与制度。通过建立公益诉讼程序,赋予了环保组织针对行政机关不作为提起诉讼的权利。我国破坏和污染自然环境的现象非常严重,在完善自然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时,确有必要借鉴德国的相关立法经验,通过立法建立自然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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