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下个人的权利限缩与边界

被引:72
作者
赵宏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应急状态; 权利限制; 法律保留; 比例原则; 人性尊严;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在我国目前已进入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状态下,个体权利因为《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到限缩。受到限缩的权利尤其包括个体的人身自由、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等。但即使是基于疫情防控的公益目的,公权机关对个体的权利限制也并非毫无限度。应急状态下的限权措施受到法律保留、比例原则、禁止不当联结以及核心权利保障等诸多原则的限制,而这些限制最终都指向对个体人性尊严的保障。这些限制构成了疫情防控下个体权利收缩的边界,也同时确保了抗疫工作能够在法治的框架下有序进行,确保了个体因为疫情防控而受到的权利限缩,最终不致演变为对其权利的彻底排除和掏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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