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合法性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被引:1
作者
杨供法
机构
[1] 台州学院
关键词
法理合法性; 困境; 超越;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25 [党的领导]; D261-A [];
学科分类号
030204 ; 0305 ; 030503 ; 0307 ; 0308 ;
摘要
法理合法性虽然是现代政治中执政党最强势的资源,但它在执政实践中已显露出局限。克服这些局限,需要从以法理合法性的一元为主走向绩效、法理和意识形态的多元整合,这一趋势在当代合法性理论的发展中已然显现。我国的政治理论传统和当代政治发展的现实,决定了构建党的执政台法性基础必须以多种执政资源整合为取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合法性意义就在于,它立足当代中国国情,把三种执政资源结合起来,反映了当代合法性理论发展的新趋向,实现了当代中国执政合法性理论的创新。
引用
收藏
页码:10 / 13
页数:4
相关论文
共 7 条
[1]   历史的视野:以法理为基础增强党的执政合法性 [J].
何健 .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2004, (01) :38-40
[2]  
第三条道路.[M].(英)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Giddens)著;郑戈译;.三联书店.2000,
[3]  
公共生活与晚期资本主义.[M].(英)约翰·基恩(JohnKeane)著;马音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
[4]  
政治学原理.[M].杨光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5]  
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M].(美)塞缪尔·亨廷顿著;刘军宁译;.上海三联书店.1998,
[6]  
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美)亨廷顿(Huntington;S.P.)著;王冠华等译;.三联书店.1989,
[7]  
交往与社会进化.[M].(联邦德国)哈贝马斯(Habermas;J.)著;张博树译;.重庆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