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1996年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工作进展显著,以省为单位各项监测指标已接近或达到了世界卫生组织(WHO)所提出的质量要求。我国1996年未发现本土脊髓灰质炎(脊灰)野病毒病例,仅在云南省与缅甸接壤地带发现3例输入性脊灰野病毒病例(Ⅰ型1例,Ⅲ型2例)。全国仍有554个县(区、市、旗,下同)连续4年未报告AFP病例,占全国县数的194%,主要分布于我国的东北、西北和西南地区。1993年以来,我国AFP病例主要分布于小年龄组,其中以脊灰和非脊灰肠道病毒感染病例尤为显著,5岁以下病例数分别占872%和861%。脊灰与脊灰排除病例的“零剂次”服苗率分别为424%和171%,≥3次服苗率分别为286%和635%,两者差异显著。我国AFP病例均以肢体麻痹为主,脊灰和非脊灰AFP病例肢体麻痹者分别占970%和989%,且均以下肢麻痹为主,其中脊灰病例的残留麻痹率为76%,显著的高于其他AFP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