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美国经验建立健全我国房地产税收体系

被引:7
作者
朱学良
王敏
机构
关键词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299.2 [中国];
学科分类号
020109 [世界经济学];
摘要
<正> 美国实行的是彻底的分税制,一级政府有其一级的财权和人事权,也有其相应的税收收入.美国房地产税收体系主要由所得税、一般财产税和房地产收益税等三种税收构成.房地产税收是美国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的一项巨大的财政收入,如美国地方政府的房地产税收占整个房地产税收的90%以上,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70%以上来源于房地产税收,因此,房地产税收体系运行是否正常,征税的多与少、公平与否对美国的社会和财政有着直接的影响.鉴于此,美国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历来都很重视房地产税的征收,特别是对房地产的估价与评税,较为规范和科学,很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一、美国房地产税收体系的构成1.所得税美国的所得税分为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两种.其历史比英国等国家短,但发展迅速.特别是个人所得税发展的速度更加显著.1922年,美国个人所得税的比重为30%左右;1995年为83.1%;1955—1984年间,个人所得税已成为美国联邦税收的第一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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