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造必须以人为本

被引:3
作者
王家范
机构
[1]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
关键词
机器人; 人工智能; 历史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TP18 [人工智能理论];
学科分类号
081104 ; 0812 ; 0835 ; 1405 ;
摘要
<正>作为一个科技门外汉,一个科技的吃瓜普罗大众,读了最近一些越来越危言耸听的"预言",在我有限的大脑思维里产生出一个极普通的"形式逻辑"反诘;不可颠破的前提,毕竟是人在创造人工智能。人是主体,他既能创造,也应该能够控制,道义上也有责任控制自己的创造物。所谓"道义的责任",就是:他所创造的创造物本应该是用来帮助人类的;凡是不利于人类的甚至危害人类的,都不应该创造。违反这些道义基本准则的,就是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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