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的条件探析

被引:13
作者
汪世虎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关键词
公司重整计划; 强行批准; 利益平衡;
D O I
10.14134/j.cnki.cn33-1336/f.2007.01.011
中图分类号
D922.291.92 [破产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公司重整计划是重整程序中最为重要的法律文件,事关债权人、股东等利害关系人的切身利益。重整计划经各组债权人和股东同意后,要发生法律效力必须经法院批准。为确保公司重整程序中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应当严格规范法院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的条件,尤其是法院强行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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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破产法[M]. - 法律出版社 , 潘琪著,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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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理论与经济分析[M].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王文宇著, 2002
[4]  
美国破产法[M].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美]大卫·G.爱泼斯坦(DavidG.Epstein)等著, 2003
[5]  
破产重整制度研究[M].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李永军著,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