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为什么要登记——以1949年之后中国土地登记为例的历史考察

被引:15
作者
张迎涛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不动产; 土地登记; 目的; 确认物权; 物权保护;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2 [物权];
学科分类号
摘要
1949年以来,中国的土地登记分别经历了建国初期的以推动生产力发展为根本目的到改革开放之后以实施土地管理和确认、保护土地产权为主要目的,再到2002年以来彰显公示物权变动、保护土地物权交易安全的目的。中国未来的土地登记将仍然具有多元目的,其中,确认、保护土地物权和保护土地物权交易安全将会成为两大主要目的。至于土地登记的行政管理目的能否被削弱,要视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的设置而定。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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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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