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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法让人们活得更有尊严
被引:1
作者
:
论文数:
引用数:
h-index:
机构:
王利明
[
1
,
2
,
3
]
机构
:
[1]
中国人民大学
[2]
中国法学会
[3]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
来源
:
当代贵州
|
2015年
/ 22期
关键词
:
人格权法;
幸福;
尊严;
道德修养;
民法;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
030105 ;
摘要
:
<正>"人民的福祉是最高的法律",从根本上说,制定人格权法就是为了使人们生活得更幸福和更有尊严。人格权法的目的就是要让人们活得更有尊严。人之尊贵与荣耀,及其享有尊贵与荣耀的权利,理应是人类社会—切法制的发端与目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社会的变化对法律特别是民法的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即不仅要保障人们的生存权,而更应当保障人民幸福、有尊严地生活。人格权法的目的就是要让人们活得更有尊严。人之尊贵与荣耀,及其享有尊贵与荣耀的权利,理应是人类社会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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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63 /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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