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火与气象条件的关系

被引:5
作者
徐兰勋
李延亭
机构
[1] 吉林省通化市护林防火办
关键词
森林火灾; 林火; 可燃物;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通化市位于吉林省东南部,森林复被率49.3%,由于山火和其它破坏植被的原因,给生态平衡带来很大影响。据不完全统计,建国30多年来山林过火面积89万亩,自1980年进一步加强森林保护工作以来,已保持6年无大森林火灾。1985年全市实现无森林火灾,有效的保护了森林资源,促进了林业发展。一、气候条件决定春、秋两季为火险期通化市地区年平均气温3—6度。集安县老岭以南,一般温度最高,年平均气温在6度以上,有吉林省“小江南”之称。全年以一月最冷,平均气温在零下16—18度,七月最热,平均气温为20—23度,极端最高气温一般为35度左右,极端最低气温为零下35度左右。全年无霜期一般在120—140天,由于地形和地理位置不同,无霜期长短差异较大,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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