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能源就地转化与能源加工转换的关系

被引:4
作者
南景毓
机构
[1] 四川文理学院社会科学系
关键词
能源就地转化; 能源加工转换; 《能源法》; 能源产业链;
D O I
10.19747/j.cnki.1009-2463.2012.04.005
中图分类号
F426.21 []; D922.6 [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20205 ; 0202 ; 030108 ;
摘要
由于我国煤炭运输的疲于奔命、天然气和电力输送的利益纷争以及能源产地对能源利益高回报的追求,国内的主要能源产地几乎都选择了能源就地转化。在低碳经济的战场,能源加工转换作为一种经济技术手段也鼎力相助。与能源实践中二者各显神通的景象相反,能源加工转换颇受我国能源立法与研究宠爱,能源就地转化却被彻底遗忘。这种反差使得从能源法理论上研究二者的关系尤为重要。然而,这一问题至今不为能源法学界所关注。以《能源法》为研究视角,运用比较的研究方法,结合能源利用实践的研究表明,二者在能源产业链中的位置、实施的条件、实施的后果和法律管制基本相同;二者的来源、实施主体、实施目的、法律地位和性质不同。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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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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