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制止危害中国海洋领土安全活动的法律对策

被引:8
作者
盛红生
机构
[1]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
关键词
专属经济区; 海洋防务安全; 法律对策;
D O I
10.16092/j.cnki.1001-618x.2012.01.029
中图分类号
D993.5 [海洋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近年来,中国海洋领土安全受到各种危害活动的严重威胁,主要表现在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和南沙群岛部分岛礁被外国非法占领,在专属经济区内以及专属经济区上空针对中国的外国军事活动明显增多等等。因此,为了持续宣示中国对被外国占领的岛礁的主权,应通过特别立法建立巡航制度,派遣军舰前往我被占领土地区巡航,在时机成熟时收复岛礁并实行有效控制;借助国内立法明确中国政府在"专属经济区军事活动"问题上的立场,针对不同性质的活动适用不同的规则;建立"防空识别区"防止针对中国的外国军用飞机飞越专属经济区上空。我们的立场、观点和主张应借助国内立法确定下来,为将来解决国际争端主张我方权利时提供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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