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死刑案件无效辩护制度构建

被引:7
作者
吴常青 [1 ]
王彪 [2 ]
机构
[1] 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
[2]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关键词
死刑案件; 有效辩护; 行业标准; 权利救济; 无效辩护;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辩护权应是实际的和有效的,而非理论的或虚幻的。无效辩护制度是提高辩护质量的重要制度设置。从历史维度,辩护权经历了从形式到实质、从辩护到有效辩护的过程。无效辩护制度包括:请求范围、审查标准、法院的干预义务和证明与裁判等内容。死刑辩护行业标准在提高案件质量上存在不足和诉讼模式的转型需要构建我国无效辩护制度。我国无效辩护制度构建可从死刑案件入手,但目前尚存在诸多障碍。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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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美国无效辩护制度及其借鉴意义 [J].
林劲松 .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2006, (04) :8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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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刑事司法程序.[M].[英]麦高伟(MikeMcConville);[英]杰弗里·威尔逊(GeoffreyWilson)主编;刘立霞等译;.法律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