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本源道德与正义原则

被引:5
作者
曹刚
戴木才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 中共中央党校哲学部
关键词
本源道德; 权利本位; 公益优先; 人民主权;
D O I
10.13904/j.cnki.1007-1539.2002.02.010
中图分类号
D903 [法的起源与本质];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社会的本源道德是蕴涵在物质生产关系中的伦理属性 ,是一种体现社会发展必然规律、以权利义务关系表达、本体与价值相统一的伦理范型。法律正义就是社会本源道德在法律制度中的体现。如果说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伦理属性是当代中国社会的本源道德 ,是一种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伦理范型 ,那么它便是各种具体社会制度道德的根据 ,并以不同的形式体现在不同的制度中。体现在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中 ,就是权利本位、公益优先和人民主权三大正义原则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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