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语境下的宪法修改

被引:9
作者
胡锦光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监察体制改革; 宪法修正案; 宪法稳定性; 宪法尊严;
D O I
10.16365/j.cnki.11-4054/d.2017.05.010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作为专门的反腐败国家机关的监察委员会,这一新的国家机关的设立必然涉及宪法修改问题。此次修改以采用修正案的方式为宜,并且新增的修正案应当是可以作为独立适用的条款,既能保证宪法规范与社会实际的一致性,又能保证宪法的稳定性以增强宪法的尊严和权威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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