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供给型制度创新

被引:6
作者
王玉明
机构
[1] 广州行政学院行政学教研部
关键词
政府供给型; 制度创新; 新制度经济学;
D O I
10.16091/j.cnki.cn32-1308/c.2005.02.017
中图分类号
F062.6 [公共经济学];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政府是最大最主要的制度创新主体,政府提供制度创新具有独特的优势和必要性。政府供给型制度创新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创新,前者主要是宪政制度、法制体系、公共政策、产权制度的创新,后者主要是提供和发展主流意识形态,培育伦理道德和社会信用等。政府供给型制度创新也存在着可能局限———政治目标与经济目标难以兼顾,有时维持或容忍低效甚至无效的制度安排;政府的制度供给与社会的制度需要相脱节;制度供给中的“制度寻租”或“制度腐败”;容易压抑社会制度创新的积极性
引用
收藏
页码:107 / 112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1 条
  • [1] 制度分析与发展的反思[M]. 商务印书馆 , (美)奥斯特罗姆(Ostrom,Vincent)等编, 1992